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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人生總是得要面臨無數次的選擇;朋友您是否做了-正確的選擇!

《 正確的選擇 》 人生總是得要面臨無數次的選擇, 而且可怕的是人生竟是一條沒有回程的單行道, 在人生的旅程中每個階段都有抉擇,選擇或對或錯, 或成或敗,不管如何人們全得概括承受,重來的機會似乎不大, 如何做出一個正確的選擇,因而格外顯得重要。 〝消費革命〞是一個全新的規則, 一個可打破舊有消費思維的方法, 並且重新分配消費利潤及消費型態法則。 通常人們在面對變革的當下總是惶惶不安,因為未來不得而知, 不知道改變後好或不好,所以面對變革往往躊躇不前,慶幸的是, 〝消費革命〞執行起來不必流血,不必動氣,不用多花錢, 更不用傷腦筋,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可以從中獲利。 獲多大的利?我們可以預見的 台幣1萬到千萬都有可能! 問題是,身為消費者的你做了 正確的選擇了沒?您想得到公平對待嗎? 或許您該先做出正確的選擇!

消費者的福利

瞭解〝消費革命〞的真義後, 消費者必須要做的事情: 1、利用我們發行的有聲書中,內含的加入申請表, 申請加入成為消費革命的一員。 (以便以後依(時間軸)申請表上的流水號來決定回饋的順序, 而且前1000名加入的消費者,還可以得到申請成為服務站的福利) 2、向發行〝消費革命〞認同卡的銀行申請信用卡, 因為您的每一筆消費,將為全體消費認同者帶來財富。 3、儘量只向貼有〝消費革命〞識別標誌的商家購買商品。 4、儘量只買〝消費革命〞識別碼的商品, 如此一來,消費者的力量將得以凝聚, 消費者的福利才可以卻保,〝消費革命〞 的理想才得以實現,消費者當家的時代, 嚴然到臨。 話雖如此,但我們還是衷心的希望, 每一個消費者能儘快的加入....... 〝消費革命的行列〞,共創新的紀元。 透過認同卡(信用卡),回饋廠商、 回饋商家、回饋商品,所匯集的回 饋%數(金額),扣除實際管銷後, 我們將透過具公信之財會、法律單位來管理、監督及認證。 初期我們預計規劃,於運作六個月後第一次的回饋金發放, 發放的比例分為順序回饋與抽籤回饋,其比例暫訂為30%比 35%,發放的人數初期預估為每月一期,每期人數依回饋金額的淨收入依據。 以後再視實際狀況調高回饋金額及人數,以達公平/正義/均富的目的!

朋友們! 咱們只要團結,我們就可以成為贏家!

消費者可以是贏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響群眾的情況下,而卻能結合眾人的力量,必成大事, 如果消費是消費者不可避免的事情,你將如何看待消費這件事情?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更是一個嚴肅的課題, 因為這個觀念將影響你的一生,甚至於你的下一代, 因為現代的消費者如果不做,下一代的子孫做起來一定倍加艱辛, 為什麼? 因為我們已經將計劃全盤說出,你認為商家會不會想出因應之道而加以反制呢? 答案絕對是:一定會! 消費者如何成為贏家? 很簡單,只要做〝對〞選擇就OK了,要選擇對什麼呢? 1. 選擇對:善意的回饋商品─要有身分證的喔! 2. 選擇對:善意的回饋廠商─要有識別標誌的喔! 3. 選擇對:善意的認同卡。 最重要的是選擇: 消費者是贏家的觀念。 試想您正掐著產業巨人的脖子。

消費者! 您正掐著產業巨人的脖子!

《 您正掐著產業巨人的脖子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世紀末的傳奇人物比爾蓋茲(註2), 正因反托辣斯(註3)的控訴案而傷腦筋之際, 恰因一個來自芬蘭29歲的托維茲(註4) 在網路上一套公開發表的作業程式碼而脫身。 這其中牽涉的事情有點專業,我們暫且不說, 我們必須瞭解的是,蓋茲長期壟斷電腦作業系統下的暴利, 經於讓他有了警惕(有點像現在的消費市場被壟斷一樣), 而年輕的托維茲卻因為張開雙手, 將自己擁有的一套電腦作業程式碼, 透過網路免費的贈送出去,卻成就了他, 這再次定義了數位時代中經濟開放才是主流, 普及就是勝利的規則。 於是我們不禁要想,在現實市 場中商品由誰主宰,企業仗誰 維生──答案是消費者,可是 一般的消費者卻渾然不知,且 經常被企業戲稱為拿著神奇點 金棒的白癡,在此,我們必須 重複之前的論點: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項商品是獨一無二或獨家販賣的, 因此消費者應該瞭解的是那一個巨人配合度最高, 那一個巨人最有善意,至於你要不要掐他的脖子, 就要看他配不配合了!決定權在你(消費者)!

消費者不可不知的真相 !

《 消費者不可不知的真相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個月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到底到哪裡去了? 相信是生活在這個文明世界的每一個人經常會碰到的問題, 想想看您的錢究竟花到什麼地方去了, 為什麼我們這麼努力(打拼)的賺錢卻存不到錢。
且常常為錢所苦!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答案是: 你花錢!花錢並不是你的錯,因為重點是有人要你花錢! 而且是有計劃的引誘您花錢,想一想,百貨公司又在週年慶了, (它到底一年有幾個週年慶?)全館3折起─不去不行; 心儀許久的汽車竟然可辦理無息貸款,而且頭期款只要9999元, 簡直比買摩托車還要簡單;麥當勞又有新套餐,不但只要49元, 而且再加69元就可以得到可愛的凱蒂貓,太不可思議了; 六福村又有新的遊樂設備,小朋友已經吵了3次要去了, 再不去,他們已經在懷疑到底是不是我親生的! 現代人無時無刻都在花錢,都在消費,從早到晚,從北到南, 從西到東,從生到死!統統都在消費。 有人說小富由儉,大富由天─ 我說錯、錯、錯、大錯特錯,為什麼錯,我分析現代人的一天給你看: 一早起床洗臉、刷牙、上妝、吃早餐,樣樣要錢, 這個前提下消費者還沒穿衣服、鞋子,準備去上班, 等一下保全的設定還要錢,坐車、開車、一會到7-11繳水電、瓦斯、電話費, 再隨手拿瓶礦泉水,統統要錢,這些全都只是日常生活中必須的費用, 現代人省不了,也無法省,所以現代人壓力很大,因為就算他呆坐在家中, 他還是得付錢,因為房子的貸款還在繳利息!不要喘不過氣來, 因為以上種種僅談論生活上的必須而已,也就是之前談的被動消費而已, 若涉及主動消費那更不得了,因為廠商為了提高消費者主動消費的意願, 無不手段激烈,無所不用其極的想掏空你的口袋,而且就算你的口袋空了, 也沒關係,因為廠商聯合銀行發行信用卡,你消費者用信用卡消費嘛! 美其名叫做塑膠貨幣、避免帶現金的危險、先享受後付款, 可是到底沒有明確的告知消費者,循環利息有多高,違約繳款的代價有多大? 總之只要能先從消費者身上榨出錢,或是信用質借,廠商都要, 因為借錢度日的是消費者,又不是商家。 話說到這裡,搞不好已經有人毛骨悚然,更說不定有人已經恨我恨的牙癢癢的, 因為真相總是令人難堪,消費者在瞭解了事實的真相後會不會有所警惕與改進呢? 答案是:不會。 因為廠商及銀行所組成的消費者愚民政策金三角已經深深的囚箇住每一個消費者, 且又因為消費者的無能、無知,與無力讓所有的商家,認為理所當然且予取予求, 在如此惡劣的消費環境中,除非有一種公平的方式,可行的方案, 以及消費者導向的制度來運作,以不改變提供者與消費者的運作模式, 這樣新的消費模式如果產生,我們將稱之為〝消費革命〞。

消費者的權力!

你消費的時候會跟商家殺價嗎? 會挑百貨公司打折的時候去購物嗎? 你會拿折價卷給結帳員嗎? 會以購物的數量向商家要求較優惠的價格嗎? 會利用減價時段來進行消費嗎? 會利用信用卡來賺取積點嗎? 如果以上的條件你全部符合的話, 恭喜你!你的消費智商已經達到60分,你可能會說: 怎麼可能!人家都說我是購物高手,怎麼可能才60分, 一定是作者你搞錯了吧! 沒錯,正因為一般人根深柢固的觀念,認為殺價、折扣、 議價、用信用卡付費已經是最合算的消費方式了,可是………. 打折是商家的促銷手法,折價卷是增加回客率的手段。 集體議價你還得找來那麼多人才行,用信用卡消費如果沒有付清, 循環利息可是高的嚇人,這些身為消費者的你可曾仔細想過? 所以消費者在這個號稱消費者導向的市場中, 似乎只有付錢的義務,卻難得有消費者的權利 ,知道的不想說,想說的卻不知道。 消費的愚民政策,是這個知識爆炸的時代, 唯一留空的灰色地帶。 身為消費者的你,想真正瞭解自己應有的權利嗎? 「消費者不可不知的真相」將明白的解開你的疑問!

普天之下,皆是消費者的天下!

《 消費者的世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既然消費者滿天下,那麼普天之下,當然是消費者的天下! 看完以上的定論可能產生兩種現象: A.當下開悟 B.迷迷糊糊 當然開悟的人少,迷糊的人多,所以我們必須讓多數人都瞭解, 因為根據林氏定律! (什麼是林氏定律?!註1) 註釋1: {一個人的觀念並不值錢,一億人的觀念就非常值錢了} 由此我們可以瞭解到,毛澤東曾說過的一句名言: 〝人多好辦事〞是多麼的至理了! 任何商品若沒有消費者的支持,就沒有所謂的商品, 消費者其實掌握了各種商品的生殺大權; 以此為基礎,我們需要讓消費者知道的是(宣揚的理念是): 這個世界上沒有一項商品是獨一無二,或是獨家販賣的; 所以幾乎所有的商家都高喊品質、服務、提高競爭優勢, 所以身為消費者的你不必擔心有錢買不到好商品, 消費者應該考慮的是買到的商品是否有身分證, 是否有善意的身分證,什麼是商品善意的身分證呢? 除了它正常的標示跟認證之外 ,我們希望它對每一個消費者 都有善意的回饋,關於商品的 善意身分證與沿生善意且實質 的回饋,我們認為它將是....
讓消費者成為贏家〞的必經之路。

消費革命…與消費者的對話!

《 消費者的定位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了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外,現代人以金錢(貨幣)交易, 取得自身需要的物品的過程,統稱為消費, 而消費是由不特定的人來進行,故統稱為消費者。 除了你是化外之民,全世界的人都可能是消費者, 就像世界各色人種,統稱為人類一般, 你無可避免是消費者中的一員。 消費者在此僅區分成兩大類: 第一類:主動消費者 第二類:被動消費者 舉例來說: A. 23歲的小明對某品牌的跑車心動,於是努力賺錢、 存錢,決心要在2012
年底得到這部跑車,這叫主動消費。 B. 72歲的老黃是中低收入戶,今天帶著僅有的300元到附近的米店去, 買了十公斤的白米, 因為米缸已經空了,這叫被動消費。 C. 0歲的寶寶是家人快樂的泉源,於是大家爭相買衣服及玩具給寶寶, 而寶寶並不曉得什麼叫消費,這也叫做被動消費。 換言之,主動消費者的消費動機是我想要,而不是必要; 而被動消費者則相反。 所以在現在這個文明的世界裡,不論你的消費座標在哪裡, 你都無可避免的需要消費,來換取你的所需, 這讓我們想起了古人謝靈運所說的: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 現代的社會中人人皆是消費者, 可是消費者的權利卻往往被人 有意無意的漠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