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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消費者! 您正掐著產業巨人的脖子!

《 您正掐著產業巨人的脖子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世紀末的傳奇人物比爾蓋茲(註2), 正因反托辣斯(註3)的控訴案而傷腦筋之際, 恰因一個來自芬蘭29歲的托維茲(註4) 在網路上一套公開發表的作業程式碼而脫身。 這其中牽涉的事情有點專業,我們暫且不說, 我們必須瞭解的是,蓋茲長期壟斷電腦作業系統下的暴利, 經於讓他有了警惕(有點像現在的消費市場被壟斷一樣), 而年輕的托維茲卻因為張開雙手, 將自己擁有的一套電腦作業程式碼, 透過網路免費的贈送出去,卻成就了他, 這再次定義了數位時代中經濟開放才是主流, 普及就是勝利的規則。 於是我們不禁要想,在現實市 場中商品由誰主宰,企業仗誰 維生──答案是消費者,可是 一般的消費者卻渾然不知,且 經常被企業戲稱為拿著神奇點 金棒的白癡,在此,我們必須 重複之前的論點: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項商品是獨一無二或獨家販賣的, 因此消費者應該瞭解的是那一個巨人配合度最高, 那一個巨人最有善意,至於你要不要掐他的脖子, 就要看他配不配合了!決定權在你(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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