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正掐著產業巨人的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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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末的傳奇人物比爾蓋茲(註2),
正因反托辣斯(註3)的控訴案而傷腦筋之際,
恰因一個來自芬蘭29歲的托維茲(註4)
在網路上一套公開發表的作業程式碼而脫身。
這其中牽涉的事情有點專業,我們暫且不說,
我們必須瞭解的是,蓋茲長期壟斷電腦作業系統下的暴利,
經於讓他有了警惕(有點像現在的消費市場被壟斷一樣),
而年輕的托維茲卻因為張開雙手,
將自己擁有的一套電腦作業程式碼,
透過網路免費的贈送出去,卻成就了他,
這再次定義了數位時代中經濟開放才是主流,
普及就是勝利的規則。
於是我們不禁要想,在現實市
場中商品由誰主宰,企業仗誰
維生──答案是消費者,可是
一般的消費者卻渾然不知,且
經常被企業戲稱為拿著神奇點
金棒的白癡,在此,我們必須
重複之前的論點: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項商品是獨一無二或獨家販賣的,
因此消費者應該瞭解的是那一個巨人配合度最高,
那一個巨人最有善意,至於你要不要掐他的脖子,
就要看他配不配合了!決定權在你(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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